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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5〕103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杨永等3户继承3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3月1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。
继承人 | 被继承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最终所有权比例 |
杨永 | 杨行忠、李兰芳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陕西街66号2单元5楼1号 | 511102002004GB00209F00013001 | 杨永100% |
辜友元 | 辜长发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学院路85号3幢1单元2楼4号 | 511102002001GB00100F00030091 | 辜友元50%、郭荣华50% |
辜玉兰、王树强 | 王有权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平江中街160号1幢2单元3楼2号 | 511102005007GB00203F00010013 | 辜玉兰50%、王树强50% |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2月2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