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吴琨等5户继承5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发布时间: 2025-02-18 14:21     来源: 保护视力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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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585

 

 
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关于吴琨5户继承5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
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31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

 

继承人

被继承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最终所有权比例

吴琨

唐玉纯、吴洪洋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翰园街10811单元31

511102005021GB00072F00010005

吴琨100%

宋昕羽

宋永林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王浩儿街19625单元31

511102001001GB00106F00020028

宋昕羽100%

沈燕霞

潘伟军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陕西街1383单元52

511102002004GB00139F00013010

沈燕霞100%

潘华

潘元有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王浩儿街39913单元22

511102001002GB00628F00010075

潘华100%

石秀英

何九江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人民南路23832单元22

511102003001GB00115F00010002

石秀英100%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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