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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5〕96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苟娜等7户继承7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3月17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。
继承人 | 被继承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最终所有权比例 |
苟娜 | 苟伟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青果山路178号10幢3单元1楼1号 | 511102003008GB00019F00100023 | 苟娜50%、毛月红50% |
张帅 | 徐全珍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高坝路311号3幢16楼5号 | 511102005002GB00179F00010051 | 张帅100% |
张光智 | 唐光禄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滨江路北段1118号4幢2单元1楼3号 | 511102005007GB10030F00040073 | 张光智100% |
刘健星 | 刘绍虎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龙泓路拱桥湾27号2幢2单元6楼2号 | 511102004004GB00188F00060003 | 刘健星100% |
牟晓红 | 陈德芳、牟应祥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东大街172号1幢2单元5楼2号 | 511102003007GB00108F00013008 | 牟晓红100% |
刘敏 | 汪群仙、刘全中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柏杨中路533号3幢2单元4楼1号 | 511102005013GB00040F00030004 | 刘敏100% |
周希琼,周勇,周林 | 李光明、周永生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致江路93号4幢2单元2楼2号 | 511102001002GB00671F00040010 | 周希琼40%,周勇30%,周林30% |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2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