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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5〕108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王志群等3户继承4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5年3月20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。
继承人 | 被继承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最终所有权比例 |
王志群 | 周明华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海棠路111号16楼3号 | 511102002005GB00176F00010063 | 王志群100% |
冯显清 | 赵桂珍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鹤翔路477号30幢1单元1楼3号 | 511102005002GB10029F00030023 | 冯显清100% |
吴剑波 | 曾素云、吴文和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柏杨中路533号1幢1单元1楼2号 | 511102005013GB00040F00013002 | 吴剑波100% |
吴剑波 | 曾素云、吴文和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赛公桥街246号1幢2单元4楼2号 | 511102002004GB00150F00010002 | 吴剑波100% |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5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