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范建蓉等2户继承2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发布时间: 2024-12-18 17:35     来源: 保护视力色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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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4〕1570

 

 
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范建蓉等2继承2不动产权的公示

 
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19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

 

继承人

被继承人

不动产权利类型

不动产坐落

不动产单元号

最终所有权比例

范建蓉

范栓江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若水路98号15幢3单元4楼2号

511102002002GB00013F00150028

范建蓉50%

杨明凤50%

杨建荣

帅新明
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

市中区海棠路165号6幢2单元2楼2号

511102002005GB00112F00013013

杨建荣100%

 

 

          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4121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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