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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4〕1497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
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的公告
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,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。
序号 | 不动产登记 证明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单元号 | 不动产坐落 | 备注 |
1 | 他29413 |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支行 | 抵押权 | 511102005016GB00060F00013007 | 市中区柏杨东路312号、31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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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11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