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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4〕1001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罗婕等5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的声明
权利人因保管不善,将不动产权证书遗失(灭失)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,现声明以下不动产权证书作废。如有异议,请于2024年4月16日前持相关证明材料到乐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(11号窗口)反映。
序号 | 不动产权证书号 | 权利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声明人 | 备注 |
1 | 乐城国用(2016)第234532号 乐房权证乐山市字第201601250360号 | 罗婕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 罗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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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 | 乐城国用(2010)字第121060号 | 四川鑫丰置业有限公司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| 四川鑫丰置业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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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| 川(2020)乐山市不动产证明第0009546号 |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| 他项权证 |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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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| 川(2019)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31867号 | 王乃林,易兰芳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 王乃林,易兰芳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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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| 川(2019)乐山市不动产权第0013465号 | 彭小燕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所有权 | 彭小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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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声明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