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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市不动产公〔2024〕1002号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关于何家洲等3户继承4处不动产权的公示
经初步审定,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,根据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》(试行)第1.8.6.5条的规定,现予以公示。如有异议,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(2024年4月16日之前)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。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,我中心将予以登记。
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,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(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905办公室),联系电话:0833-2412399。
继承人 | 被继承人 | 不动产权利类型 | 不动产坐落 | 不动产单元号 | 最终所有权比例 |
何家洲 | 何绍福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徐家街33号 | 511102005010GB00016F00013003 | 何家洲100% |
胡玉霞 | 王槐治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柏杨东路314号4幢1单元3楼2号 | 511102005016GB00065F00043001 | 胡玉霞100% |
易嘉杨 | 杨秀云 |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滨江路北段2718号3幢1单元33楼4号 | 511102008004GB00094F00030309 | 易嘉杨100% |
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/房屋(构筑物)所有权 | 市中区人民东路233号1幢6楼45号 | 511102001004GB00153F00010537 |
乐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
2024年3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