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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公开选择地勘单位承担2023年矿山储量年报抽查工作的公告
发布时间: 2024-04-10 16:23     来源: 矿管科   浏览量统计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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索引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
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全社会
责任部门 乐山市自然资源局

为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,完善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管理机制,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矿山资源储量动态监测和矿产资源储量统计工作的通知》(川自然资办函〔2023〕158号)等相关规定,我局拟公开选择国有地勘单位对乐山市2023年矿山储量年报进行抽查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
一、抽查内容

(一)对矿山2023年度储量年报是否真实进行核查,重点核查:矿山累计查明资源储量、保有资源储量、当年动用(采出和损失)资源储量和当年勘查增减及重新计算增减的资源储量,是否存在资源储量重大变化现象;

(二)测量地下开采矿山巷道和采空区,露天开采矿山采空区和开采现状等,核实矿山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,是否存在资源储量估算外开采行为;

(三)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需核实的矿山其他开采情况。

二、抽查矿山

(一)本次抽查的矿山名单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;

(二)本次抽查范围包含7个县(市、区)。包括:市中区、沙湾区、峨眉山市、犍为县、沐川县、峨边县、马边县。全市共5个项目,每个项目3个矿山,共抽查15个矿山。

三、工作费用

每个矿山工作费用1.8万元,15个矿山抽查费用合计27.00万元,包括矿山巷道测量、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等全部费用。

四、完成时限及提交成果资料

中选地勘单位务必于2024年5月10日前完成矿山巷道测量、储量动态检测抽查报告及图件编制工作,提交抽查报告(送审稿),市局抽选专家进行会审,作业单位将审查通过的成果资料于5月31日前提交市局。

五、地勘单位选择方式

采取电脑摇号方式公开选择地勘单位,同一个地勘单位最多承担2个项目。

六、报名要求

(一)本次抽查工作要求报名单位为国有地勘事业单位,且具有乙级以上矿山测量相关资质。

(二)如果地勘单位承担了一个项目中任一个矿山储量年度检测工作,则该单位不得报名参加该项目的矿山储量年报抽查工作。

(三)地勘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,在“信用中国”等无不良记录。

(四)地勘单位子公司不得单独作为主体报名。

七、其他事项

本次公开选择地勘单位的项目基本信息见附件1,时间安排见附件2,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下午5点。请有意报名的地勘单位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:

(一)地勘单位事业单位证书(营业执照)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(复印件需盖鲜章);

(二)地勘单位报名表(附件3);

(三)信用信息查询结果。

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原件送达我局。本次报名不接受传真、信函、电子邮件和口头报名。

特此公告。

联系人:梁老师联系电话:18784522593

单位地址:乐山市市中区春华路西段553号

附件:1.乐山市2023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项目信息.pdf

2.乐山市2023年矿山储量动态检测抽查工作公开选择地勘单位的时间安排.pdf

3.地勘单位报名表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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